2014年11月8日 星期六

20140525

區域計畫蘭嶼需不需要?
若從整體來看~蘭嶼的定位~我想是需要重新來好好想想!!!
而區域計畫程度上也就是在做這件事!
但是就現行法令~區域計畫相關法令~與地方文化之間~有不符使用地方!
就像文資法一樣!
地方的主體如何在區域計畫內被顯示出來!!!~
現行法令很難~
除非除非~~~~
縣府請到的團隊有一些文化的觀念~
知道文化的價值!!
目前區域計畫是在開始階段~
所以還看不出到底會有整樣的影響~~~只能說會有一些擔憂~
這些擔憂~大多都是會來自對於公部門的不信任~
也的確~公部門應該很難會把這事情做得好!!!
唉!!~土地的問題很敏感~但是區域計畫不只是土地的問題!!
是在整體的大環境下~蘭嶼該站在怎樣的位置
當然~一定會說要尊重地方聲音~凸顯地方~~
但是~地方到底要提出甚麼~去告訴這些外人說~~
我們要的就是這樣
辦理區域計畫有三個重要過程~
擬定、審議和公告
擬定前要先舉辦座談會~蒐集意見!!

再由該管機關納入擬定參考
令人擔憂的就是那個~擬定參考
在決策的制定~一定會有取捨~而那些被捨?!!
在區域計畫辦理的過程~居民就是只能盡最大力氣去監督!!!
我不知道能監督到甚麼程度!!~
另外就是要看規劃團隊的良心了!!
至於啊~是不是在為蘭嶼特定區計畫做鋪路~這樣的說法,
我想就先不去做這樣的聯想了!

看了昨天電視的討論~和網路上的一點po文!~
大家最會擔心比較多在於~與土地直接相關的部分!~
從說明會的簡報和區域計畫法相關法令來看。
就區域計畫法相關法令~使用分區的劃定~是最為直接的關係!~
但是就現行條文內的劃分方式~無法與文化部分接合~
主要是因為區域計畫的內容~本身就是少了這個部分~
主要還是以整體社會經濟發展為主要目標~而這裡的發展價值觀~
固然是以自由資本主義作為根本核心價值觀!
而這樣的發展適不適和蘭嶼?!
再來就是安全防災的部分~在環境敏感地帶的劃分~還是以自然環境的敏感為主,歷史人文的敏感區域~依然被忽略!
說真的我不知道~可以有什麼條文可以符合地方文化的使用分區~或是可以解套的方法!
我想修法應是必須的。之前我們聽到的,區域計畫法原住民專章的部分,可以期待。但在還未施行前,就是困難重重。
另外我覺得有個關鍵,就是此次區域計畫將會把蘭嶼劃為都市計畫土地還是非都市計畫土地。我認為千千萬萬別被劃為都市計畫土地。

文資法是另一種不同的價值觀。
但是兩者之間的力量太不對等了!
一個是由上至下的公權力展現,若掌握不好,便形成霸權。
一個是由下至上的地方主體性突現,但共同意識難凝聚,需要很多的時間在溝通和醞釀。
而在外來政策計畫進來前,地方還有多少時間能夠這樣內部自我思考與辯證,找到一個未來方向?
我一直認為文化景觀非常重要。為何重要?要地方不被區域邊緣化,那勢必要與全球化打交道,而不是與其同流。文化景觀是個可以與全球化談話的籌碼。此路也應該是條可行的,保護地方不被邊緣化的途徑。

"邊界",不是到此為止,而是從此開始。

對於邊緣若以這樣的角度來看,區域計畫的規劃就是到此為止,而文化景觀就是從此開始。沒有要反客為主,而是要互為主體,亦是互為客體。我也知道社會結構的改變不容易,要改變自己在結構中的位置,主流社會有一套機制,那是一種價值觀。而這世上還有其他價值觀,或許無法改變或是打破結構,但是至少可以模糊那條邊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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